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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
标 题:关于某市民咨询公积金异地购房的问题
内 容:  我想咨询关于公积金提取的问题,我要异地买房应如何操作?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解答。
咨询时间:2017-11-22 16:28:3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栏目的信任,收到您的来信后,我们按照有关规定,将来信转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信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因为公积金异地提取分三种购买房屋情况提取,现将三种提取要件复述如下:1、异地贷款购买的住房(已还清贷款的)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手续:解押后的房照、契税证、银行(公积金)出去的结清证明、身份证。2、异地全款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手续: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契税证、房款结算发票、维修基金发票、身份证。3、异地全款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手续: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不动产登记证》、契税证、房款结算发票、房屋买卖协议(买卖契约书)、身份证。(2014年6月11日之前购买住房的还需提供公证书。)  
  请诉求人根据购房的情况按照上述对应提取要件,准备好手续来前台办理相关业务。公积金于2017年11月27日起个人提取公积金业务需要诉求人本人携带提取要件及名下联名卡到中心营业厅窗口申请办理相关提取业务。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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